江西师范大学天然草足球场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者:洪熊发布时间:2026-03-12浏览次数:10

说明:此前发布的《江西师范大学天然草足球场建设方案征集公告》因进一步完善征集条款与操作流程,已撤下并废止。本次征集统一以本修订版为准,方案提交截止时间顺延,其他事项按本公告执行。

 

为完善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校园体育配套功能,现对瑶湖体育场11人制天然草足球场建设方案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应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瑶湖体育场11人制天然草足球场建设方案征集

2. 建设规模:天然草足球场面积约7800平方米

3. 系统内容:包含场地基础、排水系统、供水供电、自动喷淋灌溉系统、草坪种植及后期养护体系等

4. 工程控制预算: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5. 设计标准:符合GB/T22517.5-2024《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5部分:足球场地》天然草坪足球场地Ⅱ类场地性能要求

   二、征集范围与内容

   本次征集为项目前期方案征集,主要内容包括:

    1. 完成天然草足球场整体系统设计建设方案;

2. 提供总平面图、功能布局图、效果图及工程概算;

3. 提供技术参数、系统配置、施工要点及后期养护专业咨询意见;

4. 配合学校完成方案初步论证与优化调整。

   三、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合法登记注册证件;

2. 经营范围包含体育场地设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设计服务等相关内容;

3. 具有同类体育场地设计或建设业绩,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未处于行政处罚限制参与采购活动期间;

5. 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本公告要求的场地标准;

6. 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不接受分包、转包意向单位;

7. 应征单位须承诺所提交方案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应征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知识产权与费用说明

    1. 本次方案征集为学校前期市场调研与方案比选,所有应征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方案、现场踏勘、材料制作等全部费用,学校不支付任何费用;

2. 未被采纳的方案,其著作权归应征单位所有,学校仅作内部参考,不对外使用、不发表、不泄露;

3. 被学校采纳的方案,学校享有非独占使用权,可用于项目立项、报批、施工招标及建设实施,不再额外支付方案使用费;

4. 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应征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五、报名及方案提交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2—2026年3月18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a.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

b.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方案任由甲方使用承诺书(交原件加盖公章); 

d.设计方案文本、效果图、工程概算书(交原件加盖公章);

e.报名单位资质证书、单位营业执照、业绩证明、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相关属实承诺书(交原件加盖公章)。

   (三)方案提交要求

    1.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17:00(逾期不予受理)

2. 提交材料:纸质版文件1正1副、电子版文件U盘1份

3. 文件内容:设计方案文本、总平面图、效果图、工程概算书、技术说明

  (四)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870627848

地址:江西南昌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名达楼体育学院五楼5511室

   六、现场踏勘

   各应征单位可根据方案编制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踏勘时间、人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学校不统一组织踏勘及答疑。

   七、评审与结果使用

   1. 学校将组织内部评审小组对方案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参考方案;

2. 本次方案征集仅作为前期调研参考,不构成学校采购承诺,不保证采纳任何应征方案;

3. 学校不统一公布评审结果,不接受未入选方案的质疑与投诉。

   八、其他事项

    1. 应征单位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征资格;

2. 本次征集为学校项目立项前市场调研,正式采购内容以后续采购公告及文件为准;

3. 本公告由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如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