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实验课程考核办法

发布者:罗红燕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30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程,为了增强学生实验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造能力。使素质教育在我院实验课教学中落到实处。特制订体育学院实验课教学考核办法。

1、各实验课教师应切实加强实验课的各项考评工作,对学生的实验课成绩进行严格考核,并做全面客观的评定。

2、单独设置的实验课,要按一门课程考核记载成绩。不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应根据实验课在该课程中的地位和比重,明确规定出实验课成绩占该门课程成绩的百分比。

3、实验课考核主要依据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情况,实验报告的质量和学生的实验态度三方面进行评定。

实验成绩考核指标参考评分表:

 

项 目

考核内容指标

得 分

实验课的学习态度

无迟到、早退、旷课;

爱护实验设施公物;

爱护实验室整洁卫生;

积极参加实验室劳动。

 

5%

5%

5%

5%

独立完成实验情况

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

掌握仪器的结构并能熟练使用;

实验方法正确;

实验过程顺利,结果可信。

 

5%

5%

5%

5%

实验报

告质量

报告书写整洁,内容充实;

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按时交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质量评价。

10%

10%

1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