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借领办法

发布者:罗红燕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33

1.借领物品必须填写借领单(学生和研究生借领要有指导教学签定),若借领数量较多,必须在使用前五天把所需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写清楚,交物品管理人员备好,以便按时取用。

2.学生实验所用的仪器、药品,原则上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借领,并负责本室的分发和管理工作;

科研课题所需的仪器、药品,由课题经费购买。并由课题人员领用和管理。

3.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要有单位介绍信,写好借条(注明借期,损坏后的赔偿办法),并经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借出,严禁仅凭个人关系借出或拿用。

4.任何人不准把公物带回家私用,不得长期借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物品。

5.凡丢失仪器和违章操作或粗枝大叶而造成仪器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借领危险品、剧毒品按《危险药品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