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药品管理办法

发布者:罗红燕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32

1.危险药品是指实验室因实验需要购进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药品。

2.危险药品的请购工作,应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需要提出申请,报分管院长审批,严格控制危险药品的库存数量。

3.危险药品购进后,须由两位保管人员同时验收入库、入帐、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和包装,在检查药品入库前是否启用。

4.危险药品实行专柜存放分类陈列,由两人同时管理(其中一人管帐,另一人监领)危险药品领用,须有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出存,领用后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出库帐,并签字。

5.严格控制危险药品领出数量,原则上应随用随领。用剩余的危险药品应及时退回仓库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存放危险药品的实验室。

7.实验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接触危险药品的安全操作管理,不可拿危险药品开玩笑,更不准私自把危险品带出室外。

8.危险药品存放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注意通风。并应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9.每学期末由保管员向实验室主任上报一份危险药品的使用情况及库存数量的详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