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课堂教学常规

发布者:罗红燕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122

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课堂教学常规


教学秩序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只有强化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才能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树立严谨的教风和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在课堂上要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严肃教师行为规范,有高度的责任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二)教师上课要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不着背心、吊带衣,不穿超短裙、裤,不穿拖鞋。术科教师须着与本项目一致的运动装。非特殊原因,教师不得坐着讲课。

(三)教师上课必须带教案(理论课含讲稿),并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进行课堂教学。

(四)教师应按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不得将授课改为自习、看视频、做作业等。

(五)教师一般应提早5—10分钟进入课堂,教师上课过程中不得离开教学场地与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通讯工具、吸烟、会客以及从事其它与本次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术科课任课教师须于课前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课后应及时组织学生归还器材、清整场地;实验课任课教师须指导实验员于课前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准备,课后协助实验员及时组织学生收拾仪器、设备、清整实验室。

(七)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了解课程的任务和主要内容,要使用多种教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教师上课应以普通话授课,要发挥主导作用,讲解清晰、流畅,教学内容丰富,要突出重点、难点和知识点,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教师应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注重反映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要科学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练习手段要符合教学原则,符合学生的年龄、生理和心理特征,合理控制放映影像视频资料比重。

(九)要合理安排复习内容和新授内容,完成教学目标。要加强对学生掌握知识、技能情况的检查与指导。

(十)教师必须注重课堂纪律管理,提高课堂掌控能力,对学生在课堂上睡觉、吃零食、打手机、玩游戏、讲小话、打闹等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教育,同时要做好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对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学生要及时登记,并严格按照考试管理相关规定把学生考勤作为课程平时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

(十一)教师授课应脱稿,不得采用念教材、讲稿、幻灯片等照本宣科的教学方法。术科课教学,青年教师必须做完整正确的示范,40岁以上教师要求做关键技术环节示范。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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