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学院节假日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各类值班工作,加强值班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院的各类值班工作均为全院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位教职工都应根据学院的安排主动积极参加,并自觉遵守值班管理制度。
二、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要求准时到岗和离岗,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值。到岗和离岗时应主动打指模考勤,并按值班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寒暑假的值班工作由学院行政、教辅人员承担;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学院教师轮流承担;学校临时安排的值班工作,由学院临时安排值班人员。学院班子成员分别安排巡值领导或带班领导。
四、全院教职工应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参加值班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值班的,应提前向学院分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值班工作或值班时迟到、早退的,将不能参与年终考核评优。
五、领导干部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不能借故不按要求准时到岗值班,对发现个别违纪的领导,实行提醒谈话。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