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者:查涛发布时间:2015-06-25浏览次数:330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培养广大师生员工体育 锻炼习惯,营造人人参与,生动活泼的健身氛围,学校决定按照以群体为主,以娱乐为主、以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原则,举办江西师范大学第五届春季运动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

1、开幕式:4月23日下午14:30,瑶湖校区长胜体育场

           2、比赛时间:4月23日——4月27日下午(课外活动时间)

           3、闭幕式:4月27日下午16:00,瑶湖校区长胜体育场

二、       地点:瑶湖校区长胜体育场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踊跃参与,具体日程安排见校体委通知。

     

                                                           校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组织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委员 :梅国平

副主任委员:张艳国   熊永华   付小玲  张朝光  罗  林

执  行委员:丁  晖  李建亮  管志明   邱东升  李  伟  程其练  黄再霖 胡  弢  龚水平  罗桂凤  韩建明  周贵忠  李建生 黄晓宾  黄保文 

委     员:易  娟   江新喜  王一喜  谢兆源  肖接增李艳萍  方旺春  张汉龙  张志东  姜  辉  熊琍琍 刘  峰  肖  勇   赵顶兴  袁建生  秦明鹏  黄志刚  黄小平  赖经洪  李兰容  许  婕  李中强  罗  鹏  学生会主席

秘 书  长:  王  勇 

组委会机构

办 公 室:丁  晖  李建亮  查红伶  罗红雁  江雪英

竞 赛 组:罗  林    王  勇  尹国昌  饶永辉   刘江平  贾小龙  周财有

保 卫 组:黄再霖  王亚闽

资格审查:付小玲  邱东升  李建亮  侯贵生    韩建明   王新宝张文涛  

后 协 组:龚水平  罗桂凤  雷国华  万桂林

宣 传 组:黄保文  管志明  胡  弢  朱桂林  程宇昌

医 务 组:李建生  涂湘琴

仲 裁 组:张艳国  熊永华 李建亮  付小玲  周  晶  刘江平   

奖品组:雷国华 罗红雁  陈南英 

场地器材组:李叶忠  宋显平

江西师范大学第五届春季运动会总规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增强青少年体育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全校学生阳 光体育运动,促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人人有体育爱好,月月有体育活动,院院有体育特色的目标。经研究决 定,举办2013年春季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校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参赛单位:

(一)学生组

        1.教育学院、 2.文学院、 3.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4.政法学院、5.外国语学院、6.音乐学院、 7.美术学院、8.商学院、9.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10.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11.化学化工学院、12.生命科学学院、 13.心理学院、 14.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15.地理与环境学院、 16.城市建设学院、 17.传播学院、 18.国际教育学院、19.软件学院、20.财政金融学院、21.科学技术学院、22.初等教育学院、 23.研究生院,共23个单位

(二) 教工组

        学校所属各学院部门工会、图书馆、后勤集团、机关一、机关二、机关三、机关四、机关五、共31个参赛单位。

三、竞赛时间: 4 月23 日至 4月27 日,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16:00开始。

四、竞赛地点:瑶湖校区长胜体育场 

 五、竞赛项目:篮球、足球、板鞋竞速、踢毽子、保龄球、慢骑自行车、滚铁环、拔河、袋鼠跳,太极拳、广播操等十一个大项目。

 六、赛办法:执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竞赛办法。

 七、赛分组:执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分组办法。

 八、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或在编的教职工;

(二)、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高水平运动员不得参加录取时的运动专项的比赛项目。

(四)、所有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不能兼项。

 九、资格审查:

(一)、报名后或在比赛中以及在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得名次,并在团体总分中,一人扣20分,两人扣40分,以此类推。同时通报全校。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递交书面材料,并由本队领队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缴纳申诉费押金200元,被申诉单位也应缴纳押金200元。以做调查费用,胜诉者退还押金。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学校有效证件,以备赛前资格审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名次录取办法按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二)、各项目录取的名次,教工个人项目颁发纪念品。

(三)、团体名次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取前八名,发给奖杯或奖牌,同时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六个单位。

(四)、集体项目的名次按18、14、12、10、8、6、4、2积分。

(五)、个人、集体及团体总分将累积到年终,作为2013年体育运动评先进的依据之一。

未详之处,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十一、定于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各项目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请准时参加。(地点将在前一天另行通知)

 

十二、特别备注:

  • 请各学院务必在4月16日下午17:00前上交报名表,逾期不候。
  • 请将报名表通过OA,收到后会回复,发送给编排记录组主裁判:王新宝老师 联系电话:15979112004。
  • 请所有参赛人员参赛前务必出示自己的有效证件。
  • 因时间仓促,望各学院积极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附件下载:(共1个附件)

    附各项竞赛规程.doc